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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1872盾铁】Fires of Heaven(一发完)

这篇其实是打算发到红区的活动文

关键词是素描和盔甲

鬼知道我为什么会用这俩词写出一篇1872来的……→_→请不要给我寄刀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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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长夜过后,星已淡。”——《白星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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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一直觉得史蒂夫·罗杰斯不该去当一个警长。

他不仅在我放弃酗酒的那些晚上教我唱那首丹尼男孩,还喜欢在我几乎不省人事的时候把我丑态百出的样子画到纸上。

我时常对此表示不满。并不是说他画技拙劣,反倒是画得太好,才显得我的脸是那样滑稽而扭曲。每次我看到他拿出他那本素描本,都有一阵子生发不了想要碰酒瓶的欲望。

他真该去当个画家,或许他应该离开逢时镇,到更远的大城市去。如果他能把那儿所有当街耍疯的醉汉都画下来,不知道那些酒窖要倒闭几个。

出乎我意料,罗杰斯真的经常作画。我猜他投入的时间不会比读书或者巡逻的时间短。有的时候我去找他,就只是为了在喝酒的时候有个人陪。不管怎么说,一个人喝酒总归显得太孤独了。不过事实如此,而我总是习惯性地溺于逃避。

于是我就在半夜敲开警署的门,罗杰斯迫不得已,被我烦到再也睡不着觉,就帮我打开门,等我步伐不稳地晃进去就坐到他那张办公用的木椅子上去,点起油灯,像往常的每一个夜晚那样把腿架到桌子上。

我俩总是找不到合适的话题来聊天,罗杰斯归根到底算个沉默的人,而我总是半醉不醒。他可能也觉得和酒鬼聊天挺蠢的。所以我总在他面前哼歌,曲子无非就是那一首。而他呢,在我印象中除了看书就是画画。我在每一次看到他从抽屉里又拿出那本本子就会想,他的私人收藏里又会多一张我丑态百出的脸。

我始终只哼开头那一段的调,只不过是因为我还没有学会其他的部分。

这都得怪罗杰斯太吝啬。

“等到你戒了酒的时候就教你下一段。”罗杰斯说。

你可真傻,老兄。我在心里笑罗杰斯。他知不知道他是在要求一个酒鬼戒酒?在这种一成不变的生活里酒精大概是我唯一的乐趣了。当然,能有一个大名鼎鼎的警长当朋友也是一种不可多得的体验。况且没有酒精的话,也不会有一个托尼·斯塔克在半夜敲开他的门了,他也不会有那么多画素描的素材了,不是吗?

别感到意外,事实上我刚认识罗杰斯的时候,他也常常喝酒,为他那个被害死的副官。而我甚至还在打铁,我还画过几张假想的铁制盔甲的设计图,只不过从来没有付诸实践过。时间一长我和罗杰斯的生活仿佛掉了个个儿,我替他把他不愿意喝掉的酒喝了,而他则更加奋力地去维护胸口的那颗星星。

我不知道是不是只有看透了逢时镇上的污秽才会对生活充满厌倦的。当我意识到凭我改变不了什么的时候才会开始喝酒,有一点我说对了,我就是已经习惯了逃避。或许在某个烂醉如泥的夜晚我暗示过罗杰斯,人总归要接受现实,就好像我永远没有那个毅力去真的造出一套盔甲一样。

匡扶正义,实在不是一个以酗酒为乐趣的铁匠该做的事。

但是罗杰斯终究是个警长,而不是我想象中的画家。他时常摆着那一副正义凛然的脸,把他那本素描本捂得死紧,就好像我翘着胡子不省人事的脸他都十分喜欢似的。在我印象中他只送过我一幅画,我当时还骂他吝啬。后来某个早晨我在家里发现了那张画,现在看来倒是挺珍贵的。我把它的每个皱角都理平,夹到了那一整本素描本里头。

红狼到逢时镇来的时候,镇子里的气氛就没有原先那么凝固了。我知道镇子对印第安人的水源做了什么,但我依旧觉得匡扶正义不是我能做到的。我也并不是说,我就把我的命看得有多重要。但每天喝酒闲逛总比担忧镇子的前途来得轻松自在。

那一天我在警署门口哼歌,往窗子里看的时候罗杰斯的素描本正摆在桌上,但他手里却端着他那杆枪在擦拭。当他真的冲出门外,朝着我面前那个家伙结结实实地打了一拳又开了一枪的时候,我脑袋里丹尼男孩的旋律戛然而止。我很难忘掉他胸前那颗白色的星星在我眼前明亮地晃过的样子。

那一刻我终于明白一直以来我都在害怕些什么。我害怕这颗星星会贴到我眼前,印在我的脑海里,让我一辈子逃不脱甩不开它。

——是了,那一天升起的那颗白星,是我该记得一辈子的。

我一直觉得史蒂夫·罗杰斯不该当一个警长,而应该去做个画家。这样的话,他就能离逢时镇很远很远,离背后射来的子弹很远很远。

但他又是最适合做这一行的人。那颗星星很亮很亮地照到我脚边,落到我肩上,把整个逢时镇的夜晚照得亮如白昼。

我沮丧地发现我再也拿不到一张新的素描,也没办法学会下一段丹尼男孩了。

但是生活总归是要继续下去。看了那张关于命运的纸条之后我砸碎了我的酒瓶,在心里默唱我仅会的那一段丹尼男孩。我之所以不哼出声来,只是因为除了罗杰斯这个人,没人会有耐心去欣赏我这种蹩脚的歌者。

不久后我开始打铁,那套我空想的盔甲终于到了被我付诸实践的时候了。我曾发誓再也不拿枪,但现在我告诉我自己让它见鬼去吧。无论是罗克森还是菲斯克,他们都将为此付出代价。

但是不管怎么说,我仍旧比罗杰斯那家伙懦弱。他直接跨步迈进了那泥潭,而我与他们依然隔着一道铁壳。但我最后还是冲了上去,不是为了救下我的朋友逞英雄,也不是为了证明我造的铁甲有多么坚不可摧。我掌心的炮口轰鸣,火焰沸腾了泥潭里的水,在恶人身前升腾跳跃,点亮了他们惊恐万状的丑恶嘴脸。

炮火的嘶鸣声仿佛是在为罗杰斯,为所有牺牲于此地的人吊唁。

而我则始终在想,如果我那副盔甲胸前蓝色的反应炉能再亮一些会更好,否则我可能永远也追不上罗杰斯和他的那颗星星。

红狼成为新的警长之后我还是没有拾起酒瓶。从前我一直觉得怀旧不是我的风格,但现在我了解到从前只是没有人可以让我怀念。我一直在造东西,每敲下一锤,我就会觉得离史蒂夫·罗杰斯又近了一些。小镇的生活对我来说没变化,又有些变化。每天看到红狼,丹佛斯或是娜塔莎骑着马在镇子上巡逻的时候,我就会觉得我们离天边的白星又近了一些。我目送他们离去的时候和我的盔甲贴得很近,我既自豪于我的造物,又希望我不会再有用到它的那一天。

后来我找到罗杰斯的素描本才发现,里面画的并不是我醉酒时的丑态。里面有我举着酒瓶喝酒的动态,有我垂着眼睛哼歌的样子,他甚至还记得我盔甲的模样。那张设计图我也只给他看过一次而已。这样一来,他送给我的那一张画反倒成了里面唯一一张我所谓“丑态百出的脸”。我忽然感到有些后悔,但很难定义那是因为什么。

那天我抱着那本素描本,特地跑到警署门口,开了家里存的最后一瓶酒。

我知道那只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清晨,也知道有早起的镇民在看我。而我只是顺着铁梯从楼上的斯塔克工业走到楼下去而已。

但我一点儿也不在乎,我就只是想最后再做一回酒鬼而已。

我举起酒瓶对着警署的木门,一边哼着我那不完整的歌。

“干杯。”我说。

再后来我看到木门被打开,金发的年轻警长从里面踱步出来,穿着他那件嵌着白色星星的警长服。

“斯塔克。”他用我熟悉的那种方式皱起眉,“你没有戒酒的话我是不会教你下一段的。”

“我戒了。”我不管不顾地喊道。

“好吧。”他走近我,把手搭在我肩上,望向初升的朝阳,直到他蓝色的眼睛里染上火红的颜色。

他轻轻地唱起那首《丹尼男孩》。

“哦,丹尼男孩。我如此爱你,等你徘徊。说你爱我,你将前来。纵逝者如斯,死者初裁……”*

他的声音飘远,随着羁旅的云融化进晨间明灭的微弱星光里。

“你俯身向前,诉说情爱。我将死于安乐,直到与你同在……”

我微笑着轻轻和他的声调,却有泪水模糊了眼睛。

END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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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《丹尼男孩》歌词。还是很美的李敖翻译版本,下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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